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清 雅博客

这一路,很感谢你能来,也不遗憾你离开。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。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关于我

欢迎八方有缘人来到本博客!博客大多数文章是转载高僧大德的开示,本博不是原创,只是借花献佛而已,要挚诚感恩所有原创的高僧大德、善知识,感恩所有转载文章的热心朋友,功德都是大家的!随喜您传播善知识的功德!

永明延寿禅师:若不观心,略有十过  

2016-07-29 09:46:58|  分类: 开示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永明延寿禅师:若不观心,略有十过

若不观心内证,法、律、禅师等,各有十种过患。如《像法决疑经》云:三师(法、律、禅师)破坏佛法,略各有十过。

一法师十过者:

一、但外求文解,而不内观修心。释论云:有论而无慧,所说不应受。

二、不融经息诤趣道,但执己非他,我慢自高,不识见心苦集。

三、不遵遗嘱,不依念处修道,不依木叉住,非佛弟子。

四、经云:“非禅不慧,偏慧不禅,一翅一轮,岂能远运?”

五、法本无说,说破贪求,名利弘宣,宁会圣旨?

六、贵耳入口出,何利于己?经云:“如人数他宝,自无半钱分。”

七、无行而宣,何利于他?

八、又多加水乳无道之教,教误后生。

九、四众失真法利,转就浇漓。

十、非但不能光显佛法,亦乃破于佛法也。

禅师十过者:

一、经云:“假名阿练若,纳衣在空闲,自为行真道,好说我等过。”

二者、恃行陵他,不识戒取苦集烦恼。

三、无慧修定,盲禅无目,宁出生死者也。

四、不遵遗嘱,不依念处修道,不依木叉而住,非佛弟子。

五、无慧之禅,多发鬼定,生破坏佛法,死堕鬼道。

六、名利坐禅,如扇提罗,死堕地狱。

七、设证得禅,即堕长寿天难。

八、如水乳禅,教授学徒,绍三涂种子。

九、四众不沾真法之润,转就浇漓。

十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,亦乃破佛法也。

律师十过者:

一、但执外律,不识内戒,故被净名诃。

二、执律名相,诤计是非,不识见心苦集。

三、兼戒定慧相资,方能进道,但律不慧不禅,何能进道?

四、弘在名誉,志不存道,果在三涂。

五、不遵遗嘱,不依念处修道,不依木叉而住。

六、执律方便小教以为正理,而障大道。

七、师师执律不同,弘则多加水乳。

八、不依圣教传授,误累后生。

九、四众不霑真法,转就浇漓。

十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,亦乃破佛法也。

是知若不观心,具如上之大失。



永明延寿禅师:若不观心,略有十过 - 清 雅 - 清     雅博客


来源: 网易佛学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245)| 评论(0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